加入日期: | 202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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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1 |
招标代理: |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受******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并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招标内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关键词: | 装修 工程招标 |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并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招标内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为342.302561万元。
三、工期:8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质保期:两年。
五、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项目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1)-(3)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近三年在采购活动中有劣迹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
6、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无息)。
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利息。
七、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来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41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现金),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14时30分,提交到泰州市育才路宫涵花园南区西门泊家酒店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市育才路宫涵花园南区西门泊家酒店3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解先生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永胜 联系电话***
泰州市海陵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