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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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0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 |
招标代理: |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XZFCG-*******号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监测设备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污水处理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01月 20日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FHXZFCG-2020008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污水处理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6.2 万元
最高限价: 6.2 万元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交货期: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 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时间: 2021年 1月 11 日至 2021年 01 月 15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沟路22号)
开启时间:2021 年 01 月20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沟路2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6、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990972391@qq.com,联系电话***
名 称: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号
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污水处理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