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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大道南段护栏除锈刷漆工程比选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11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11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 第一章 比选须知 本比选项目**大道南段护栏除锈刷漆工程,项目业主为**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 建设地点:******。 * 、工程建安费:估计**.*万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须知
 
本比选项目泰安大道南段护栏除锈刷漆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 建设地点:重庆沙坪坝区。
2 、工程建安费:估计29.8万元。
3 、计划工期:10天。
4 、比选范围:
(1)泰安大道南段护栏除锈刷漆工程位于沙坪坝区泰安大道南段,主要包括水泥墩刷漆约1700m2,刷氟碳树脂漆一遍;中间护栏、路缘护栏约2993m,涂刷防锈漆一遍、表面涂层丙烯酸脂肪族聚氨酯面漆(蓝白相间距离1.5米,色卡1341号乳白色与1212号蓝色)一遍/80υm;
(2)人行道护栏约916m,涂刷防锈漆一遍、表面涂层丙烯酸脂肪族聚氨酯面漆(采用国家色卡标准(GB/T18922)中0623号灰色)一遍。
(3)上述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竞选人强制性要求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银行转账。
担保金额:中选价的5%;
提交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比选人指定账户。
注: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中选人将被取消中选资格。
5、比选保证金2千元(现金),比选保证金应单独装入1个信封中,在封口处由委托代理人签名,并与竞标文件一同递交。中选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待签订合同后到比选人处无息退还;其他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由比选人当场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选人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标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竞选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评审委员会的确定:由比选人自行组织。
三、最高限价及计价方式
1.竞标人应按本须知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竞标人的竞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竞标报价,并以竞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报价依据:以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及补遗答疑、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沙坪坝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最高限价计价原则(沙住建纪【2020】21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由竞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竞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及弃渣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销项税额、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3.竞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竞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竞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否决竞标处理。
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5.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竞标人不得修改。否则,按否决竞标处理。
6.安全文明施工费:
6.1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6.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标文件按否决竞标处理。
7. 措施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8.1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竞标人参考,竞标人在竞标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
8.2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①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竞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②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竞标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竞标文件按否决竞标处理。中标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
9.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9.1 本工程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重庆市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并由监理人、比选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果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未经监理人和比选人验收直接用于施工,则比选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的更换至符合比选人要求,且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9.2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竞标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竞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价格涨跌风险(法律法规变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除外)。(合同专用条款有材料价格调整约定的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9.3 材料运输距离由竞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中标后不调整。
10.本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由各竞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合同专用条款有人工价格调整约定的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1. 其他说明
11.1 竞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竞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1.2 竞标人应进行合理的自主报价,评审委员会可对竞标人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定,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合理的可要求竞标人进行澄清,竞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无效,评审委员会可以认定其竞标报价无效。若在评审时未发现,比选人将按照最不利于竞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对修正的结果竞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竞标人拒绝接受,比选人有权取消竞标或立即终止合同。
11.3 竞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交通转换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1.4 营改增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执行。
12.本工程竞标总报价最高限价298196.7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壹佰玖拾陆元柒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157.86元(大写:壹万零壹佰伍拾柒元捌角陆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13.本工程实行单价包干制,投标人所报出的投标报价所包括人工、材料、设备、利润、风险、税金、检测、试验(包括有关专业试验)、验收、水电费、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应缴费用等完成本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4、低价风险担保:中选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中选人除须向比选人缴纳履约担保,还须缴纳低价风险担保。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选价之差的3倍。中选人须将低价风险担保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缴纳担保后由比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待中选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工期和质量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后(竣工验收合格),比选人向中选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低价风险担保。若中选人不按照本条要求按时、足额向比选人缴纳低价风险担保,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则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比选人中选价5%的损失。
四、竞选人报名及文件获取
1.报名起止时间:不须报名。
2.各竞选人自行在园区网站www.wmlip.com的招投标信息公布版块下载比选文件。
五、竞标文件要求
1.竞标文件的组成:
1.1《比选申请函》
1.2《商务部分》
1.3《资格审查资料》(所有提供材料的原件备查,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除外)。
2.竞标文件数量:一份
3.竞标文件格式:A4纸张打印(复印),字体字号不限。
4.竞标文件的封装:
4.1竞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的样式不作限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法人章,文件袋封套上标记以下内容:
比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竞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竞选人名称:             (加盖单位法人章)
竞选人地址:***
4.2未按规定封装和盖章的竞标文件,比选人恕不接受。
六、日程安排
1.竞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1月14日10:00-10:30时(凡不在此时间段递交的竞标文件,比选人拒绝接收),递交地点: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14日 10:30时;
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号附1-66号,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3.比选程序
比选会议由比选人主持,比选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3.1介绍比选人;
3.2介绍参加比选会的领导和单位;
3.3工作人员宣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名单;
3.4监督机构验审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5竞选人代表验审所有竞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开标,并将竞选文件退还给竞选人;
3.6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竞选文件,宣布竞选人的名称、比选报价、服务周期及其他内容;
3.7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汇总开标结果并排列名次;
3.8比选人宣布开标结果,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机构、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3.9比选会结束。
七、评标标准
 1.初步评审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安全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2、详细评审

评标程序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竞选人的竞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2.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竞选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如经过对所有竞选人的竞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竞标不足三个但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比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竞选人进行初步评审,任何一项评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初步评审合格的,再进行详细评审,以满足全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者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做废标处理),报价相同的由比选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3.提交最终比选结果: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得分向比选人推荐中选侯选人,并提交《比选结果报告书》,其内容如下:
3.1竞标文件初步审查结论;
3.2比选汇总表;
3.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
3.4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
3.5其他情况记录(如果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进行比选:
4.1 比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少于 3 个的;
4.2 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竞选人的。
5、废标情形:
5.1如设置了最高限价的,竞选人的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2竞选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人报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5.3未按规定缴纳竞选保证金的;
5.4未满足或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
5.5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5.6不按比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7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它情形。
八、合同授予
1.定标方式
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2.中选公示及中选通知
2.1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园区网上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2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且未有竞选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签订合同
3.1 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竞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园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中路199号附1-66号
联系人***
电 话:023- 6564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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