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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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呼伦贝 |
内 容: | **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受***自治区国营**红农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岭农场管理局**红农场营养即食杂粮粉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岭农场管理局**红农场营养即食杂粮粉加工项目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国营东方红农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东方红农场营养即食杂粮粉加工项目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东方红农场营养即食杂粮粉加工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2019-150723-01-03-008461
采购文件编号:D011507232000031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标段基本概况
1 设备采购 1 详见采购文件 8480000.00 详见本公告附件
3、供货期:180天
4、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付定金为合同总额的30%,乙方在全部设备制作完成后,甲方派人验货后,发货前付合同总额的55%,安装调试完成之后付合同总额的10%,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之后付清。
5、项目验收要求:采购人验收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6、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7、采用网上招投标:是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或及以上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采购人不得将其作为投标人特定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在提出的特定条件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投标人应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部长第94号)相关规定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
1、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与投标活动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企业或个体)或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并提交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自动见证通过。同时,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并可查询到。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文件)要求将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并提交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系统自动见证通过。同时,在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并可查询到。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并提交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自动见证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