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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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9 |
招标代理: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受******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人民法院****大型专业文印设备维护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JC*** 二、采购项目名 |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1大型专业文印设备维护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0JC2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1大型专业文印设备维护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文印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700,000.00 |
2.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有《广东省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证书》(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管理的规定《粤密局〔2007〕41号》,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该项资质)。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4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gdzcbm@vip.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报名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216+单位缩写)请看下图,咨询电话:***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月19日9时00分—9时3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2日止。
十二、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财务电话:***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请单击下载附表:招标发售登记表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