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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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5 |
招标代理: | 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生态科技**火车厢式公寓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 工程名称 生态科技**火车厢式公寓项目 招标人名称 ****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生态科技* |
关键词: | 公寓 |
生态科技新城火车厢式公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ZS202101003 | ||||||||||||
工程名称 | 生态科技新城火车厢式公寓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金湾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临凤凰岛路,南至沙排公园,西至老扬泰路,北至横河 | ||||||||||||
工程规模 | 230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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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1/7 | ||||||||||||
集中报名地点 |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0:00到0:00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7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1/11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筑师一级]或者[其他] |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生态科技新城火车厢式公寓项目 (项目名称) 生态科技新城火车厢式公寓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生态科技新城火车厢式公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广发改备(2020)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金湾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生态科技新城火车厢式公寓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临凤凰岛路,南至沙排公园,西至老扬泰路,北至横河。 2.1.2建设规模: 约23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2279.31万元 2.1.4工期要求: 6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2月11日 ,竣工日期: 2021年4月18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火车车厢改造、火车头改造、土建、强弱电安装、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系统)、装饰装修(含软装)、亮化、标识标牌、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及所有配套工程等所有设计工作)、根据施工图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火车设备(含火车车厢、火车头、轨道铺设、道砟等)采购改造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7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1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17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与拟建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 2019年01月0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20年01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20年10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2月05日10时0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地 址: 地 址: 扬州市运河城市广场C座25楼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0514-858615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1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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