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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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8 |
招标业主: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年**********************ETC发行长白旗舰店场地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租赁 路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ETC发行长白旗舰店场地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为保证2021年度ETC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ETC发行长白旗舰店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要求出租的场地必须配备空调、监控设施、前台办公用品(叫号机、办公桌椅等)、公共设施等。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11个月。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标的物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合同)至少拥有未来二年以上标的物的出租权【有效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或合同,标的物面积不少于600㎡,配备有停车场,独立的停车位20个,且楼层为1-2层】。 2、投标人所投标的物房屋消防验收合格,提供相关执法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注:房屋所在地必须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区域内范围内。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 28 日10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00 时至 10: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五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nsggzy.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桃仙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宁路村
联 系 人***
电 话:024-8236202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