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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耗材采购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7
截止日期:2021.01.13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耗材采购的招标公告 ***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上级要求拟利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耗材,欢迎国内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
 
招标公告正文

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耗材采购的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上级要求拟利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耗材,欢迎国内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和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询价采购,本项目控制价:82200.00大写:捌万贰仟贰佰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条件:

1.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自然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3.单位(自然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条件:

1、 所投产品如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的,应具有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如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具有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四、招标项目概况: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糖核酸(2019-nCOV RNA)液体质控品S2(中值)

5盒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2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糖核酸(2019-nCOV RNA)液体质控品S1(低值)

5盒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3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发)

10盒

适配快速检测仪器AGS8830-16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

释放剂

5盒

适配快速检测仪器AGS8830-16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货物配置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商务要求: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说明

(一)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二)成交原则:

1、采用询价采购法,在符合采购需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含技术审查)通过后最低价者中标(现场宣布,如有异议可当面复核),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内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四) 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A、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1、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投标文件

2、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需填写的“开标一览表”。

1.2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商务应答表;

(7)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

1.4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核心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则该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

若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B、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分。

(二)报名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报名条件:

报名时带上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报名的,还需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13日下午15时 30 分,地点为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邮 编:638019

联系人***

电 话:***

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7日

 

 

 

 

 

 

 

 

 

 

 

 

 

 

 

 

 

 

 

 

 

 

附件一

参数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发): 适配快速检测仪器AGS8830-16

★释放剂:适配快速检测仪器AGS8830-16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糖核酸(2019-nCOV RNA)液体质控品S1(低值):S1;1.00E+03~1.00E+04 copies/ml;0.5ml/管,20管/盒;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糖核酸(2019-nCOV RNA)液体质控品S2(中值):S2;1.00E+04~1.00E+05 copies/ml;0.5ml/管,20管/盒

注意:以上标注条款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附件二:

商务要求

1. 交货地点:广安市前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中标后,3个工作日需签订合同。

3.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到货,随即并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4. 付款方式:

4.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延迟验收的,付款节点以收到全部货物的时间为准),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5%;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其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

4.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5、质保期:除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得外,其余产品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操作设备问题由供应商负责维修,对所发生材料、配件、人工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验收办法:采购人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7、售后服务要求:

7.1 供应商对所供设备必须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设备使用培训、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故障判断、故障处理、日常养护等相关内容,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正常上岗操作维护。

7.2 保修期内如出现报修,应于2小时内做出维修方案,24 小时内修复。

7.3 供应商应保证常年提供配件及耗品。

7.4 机器到位后,采购人发现明显缺陷时,必须免费更换,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

7.5 保修期结束后,如需要维修,供应商应先行维修,然后结算支付维修款。

 

 

 

 

 

 

 

 

 

 

 

 

 

附件:
scan12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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