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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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城*排水有限公司****年绿化、保洁、饭堂及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城*排水有限公司****年绿化、保洁、饭堂及保安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城*排水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个标段: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绿化、保洁、饭堂及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绿化、保洁、饭堂及保安服务项目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1)标段一: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绿化、保洁、饭堂及保安服务项目(标段一:绿化养护、保洁等项目)
(2)标段二: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2021年绿化、保洁、饭堂及保安服务项目(标段二:保安项目)
2、招标内容:绿化养护面积及配置人员、保洁、饭堂配置人员和保安人员不少于下表要求:
保洁 |
绿化 |
饭堂 |
花木摆设(元) |
保安 |
人员情况 |
|
北区 |
17 |
3 |
10 |
60000 |
43 |
一、保洁17人:1.江高1号泵站1人、2.江高2号泵站1人、3.江高3号泵站1人、4.人和1号泵站1人、5.人和2号泵站1人、6.红旗泵站1人、7.钟落潭泵站1人、8.人和机场安置区泵站1人、9.高校园泵站1人、10.人和基地6人、11.石井片区办公室1人、12.江高基地1人; |
西区 |
21 |
3 |
7 |
60000 |
61 |
一、保洁21人:1.1号泵站1人;2.2号泵站1人;3.3号泵站1人;4.4号泵站1人;5.6号泵站1人;6.7号泵站1人;7.8号泵站1人;8.9号泵站1人;9.沙基涌泵站1人;10.金沙洲泵站1人;11.瑶台泵站1人;12.荔枝湾泵站1人;12.北围水闸基地2人;13.西区分公司本部2人;14.澳口泵站1人;15.荔湾泵站1人;16.5号泵站1人;17.养护基地2人; |
南区 |
16 |
3 |
3 |
30000 |
54 |
一、保洁17人:1.东晓路4#泵站泵站1人;2.马涌2#泵站泵站1人;3.广州大桥5#泵站泵站1人;4.新滘南8#泵站1人; 5.琶洲7#泵站1人 ;6.大学城1#泵站1人;7.大学城1#泵站1人 ; 8.大学城3#泵站1人;9.大学城4#泵站1人; 10.长洲岛泵站1人;11.海龙围泵站1人;12.马涌1#泵站1人 ;13.环岛路泵站1人;14.官洲围泵站1人;15.南洲路桥底基地1人;16. 花地河西闸基地1人 |
中区 |
15 |
6 |
7 |
60000 |
35 |
一、保洁15人:1.中区本部2人;2.东濠涌泵站2人;3.西濠涌泵站1人;4.天河南泵站1人;5.林和东泵站1人;6.斯文井泵站1人;7.宝汉泵站1人;8.江湾基地2人;9.区庄基地1人;10.广园基地2人;11.天寿路泵站1人 |
东区 |
10 |
3 |
10 |
60000 |
20 |
一、保洁10人:1.中山大道1号泵站1人;2.黄埔东路2号泵站1人;3.南岗涌泵站1人;4.大围西基地2人;5.珠吉路基地3人;5.护林路3号泵站1人; |
大排 |
2 |
2 |
2 |
含在中区 |
6 |
一、保洁2人:1.东濠涌深隧终点泵站1人;2.环城北初雨提升泵站1人; |
检测 |
2 |
1 |
2 |
50000 |
4 |
一、保洁2人:黄埔涌北闸2人; |
调度 |
2 |
0 |
0 |
50000 |
0 |
一、保洁2人; |
总部 |
2 |
2 |
0 |
50000 |
0 |
/ |
小计 |
87 |
23 |
41 |
370000 |
223 |
|
(1)绿环养护服务范围、面积以现场踏勘为准。
(2)绿化养护配置人数要求指需配置给各单位的绿化养护人员最低要求数,配置的人员需服从各单位要求有序开展绿化养护工作,配置人员不能完成绿化养护二级养护任务的,必需另行增配临时绿化养护人员完成养护任务。
(3)保洁及其他服务配置人数要求指配置给各单位的保洁及其他服务人员最低要求数。配置的人员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4)饭堂服务固定配置人数要求指配置给各单位的人员最低要求数。其中需不少于50%的人员持有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厨师证并能按甲方要求学习指定菜式烹饪。
(5)本项目配置给各单位的绿化养护人员、保洁及其他服务人员、饭堂人员不允许1人兼多职(8小时内),必须实际派遣到达各单位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7649880.00元,其中暂列金额:¥344280.00元,花木摆放费¥420000.00元(暂列金与花木摆放费不得浮动或改变,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超出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二:¥13768020.00元,其中暂列金额:¥655620.00元(不得浮动或改变,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超出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1)本项目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4、投标原则: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所投标段及标段数量。
5、中标原则:
(1)允许兼中,即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成为两个有效标段的中标人。
(2)若上述标段中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按综合得分排名先后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同时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一: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其投标登记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标段二: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在其投标登记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1月7日00时00分至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7日 00 时00 分至2021年1 月27日9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光盘的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8时45分至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00分。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本公告第六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2、某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标段正式投标人;
3、某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该标段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标段招标。
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登记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受理电话:***
地址:***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不诚信行为管理
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序号 |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
处理 期限 |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
备注 |
|
1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
|
2 |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
|
||
3 |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
4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
暂停投标1年。 |
|
|
5 |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
6 |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7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
1年 |
1年 |
|
8 |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
1年 |
1年 |
|
|
9 |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
1年 |
1年 |
|
|
10 |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
11 |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
1年 |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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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6个月 |
1年 |
|
|
13 |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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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6个月 |
1年 |
|
|
15 |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
6个月 |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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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6个月 |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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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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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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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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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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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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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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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