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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中医院所需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第三次)分散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6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6
截止日期:2021.01.14
地 区:重庆市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北区中医院所需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月6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官网(http://www.jbzyy.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20B013

项目名称:江北区中医院所需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一)医用液氧纯度≥99.5%,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二部标准,并随时跟踪国家的最新标准执行;瓶装医用氧、瓶装高纯二氧化碳须符合国家相关医用质量标准。

  (二)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氧气瓶。

  (三)紧急情况下成交供应商保证2小时内紧急供货。

  (四)低温液体储槽停运时,提供紧急供气应急方案有效保障医院正常使用氧气救治病人,投标时需提供应急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有两辆以上送达医院场地要求的槽车以防车辆发生意外导致氧气不能正常供应,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证明资料(自有专用车辆或租用专用车辆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药品生产的相关证照和资质、每批次液氧的检验报告单,并与采购人签订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保证书,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票据。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票据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或相关部门罚款,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七)响应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液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须提供授权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为液氧生产厂家:

1.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具有:医用氧或氧(含医用)或液氧(含医用氧)。

3.供应商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直辖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

4.供应商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批件。

5.供应商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无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需租用车辆请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同时提供租用车辆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为响应代理商则除提供所响应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资质外,还需:

1.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具有:医用氧或氧(含医用)或液氧(含医用氧)。

3.供应商自身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无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需租用车辆请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同时提供租用车辆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备注: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1月6日 至 2021年1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月6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官网(http://www.jbzyy.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1月13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3日 16: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康复大楼2105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1月14日 14:30

谈判地点:江北区中医院1号楼21楼会议室(江北区建新东路一村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文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2020江北区中医院所需医液氧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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