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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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01 |
招标代理: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林甸县 |
内 容: | 公告 ***四合乡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合乡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Z******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林甸县四合乡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Z210013GC8888-0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各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合法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项目班子人员(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岗位证书以上材料原件证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本项目相关专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1月1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1号楼34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1号楼34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林甸县四合乡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已由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0】29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GZ210013GC8888-0002。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林甸县四合乡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林甸县四合乡新生村、永乐村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 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3.1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林甸县四合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