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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编制《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的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6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为做好《****-******社会组织蓝皮书》编制工作,现就编制《****-******社会组织蓝皮书》开展招标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近年来,我*积极探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已逐步成
 
招标公告正文

  为做好《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编制工作,现就编制《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开展招标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已逐步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宏观层面对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政策支持等方面缺乏系统性梳理,特别对我市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新领域的社会组织发展状况缺乏深入研究,严重制约我市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我局启动编制《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项目。

  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现委托专业机构承接编制《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项目。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编制出版《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签订合同日至2021年12月;其中,《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应在2021年10月31日前编写完成;其他工作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4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投标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验收

  1.《2020-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应在2021年10月31日前编写完成。

  2.项目完成后需提供以下文件作为验收资料:《2021深圳社会组织蓝皮书》及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在项目结束后一并移交给甲方。

  3.项目承接牵头负责人***

  六、投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投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20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人的应标确认书;

  2.投标人的项目竞标方案;

  3.投标人的项目报价单(含经费预算明细表);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投标人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7.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提供纸质件,材料1-6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6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骑缝章),并按规定装订、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评标现场。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会议室。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评标信息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打分,其中价格分20分,技术分45分,商务分35分。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20分)

  价格分=[最低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2、技术分(45分)

  3、商务分(35分)

  4、违规违法扣分

  (1)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行为的,每次扣5分;

  (2)投标人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0分(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3)总得分=1+2+3(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4)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价格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排名靠前的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被查实存在影响谈判结果的不诚信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的后续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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