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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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城建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就***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城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就衢州市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FCG-QS2020007
二、招标项目名称:衢州市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衢州市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垃圾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1、本次招标采购配备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两条固定式生产线的设备,其中:装修垃圾处置规模为15万吨/年,建筑拆迁垃圾处置规模为25万吨/年;处理规模:按日运行8-10小时计算,每小时处置装修垃圾约70吨、建筑拆迁垃圾约120吨。设备采购:从物料进料上料开始到骨料和分选产品出料为止的全套设备,并包含相应的水雾除尘布袋除尘等辅助设施以及成套分选系统的配电(包含从配电柜到设备间的电缆和电缆敷设)和PLC控制系统等。
2、采购预算:约6200万元,最高限价6174.0280万元。
3、交货地点:柯城区航埠镇万川村双江线东南侧衢州市万川建筑垃圾处置中心。
4、工期要求:配合土建工程进度而定,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调试及性能验收,且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后提供一年的技术培训服务。
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须在唯一授权书明确承担本项目的安装、维保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或节能环保设备或环保设备等相关涉及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的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同单位的单位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至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衢州市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1幢15楼1501、1502室)获取。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须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后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 万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下午17:00时前投标保证金以网银(电汇)方式交至衢州市城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账户名称:衢州市城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衢州分行;
账号: 8110801014102058。
注: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到账为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 年1月27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楼东301开标厅(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3幢3楼东3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 年1月27日09:30时在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楼东301开标厅(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3幢3楼东3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https://www.qzspse.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纪委投诉(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城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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