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一月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总铺镇中心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凤阳县总铺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凤阳县总铺镇中心卫生院配套设施工程(二次)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总铺镇中心卫生院
3、工程地点: 凤阳县总铺镇
4、工程内容: 道路排水工程,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
5、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6、控制价及最高限价:工程控制价:捌拾肆万玖仟捌佰陆拾贰元陆角捌分(¥:849862.68)元,最高限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柒拾陆万肆仟捌佰柒拾陆元肆角壹分(¥:764876.41)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三、投标人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为被邀请单位;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四、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备案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无息);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五、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被邀请单位指定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总铺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人***
电 话:18855099699 电 话:18255023232 17330783959
日 期:2021年1月6日 日 期: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