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20-SY27-FW033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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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01.06 |
截止日期: | 2021.01.27 |
地 区: | 辽阳市 |
内 容: |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石化分公司****年所需液氨汽车运输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石 |
关键词: | 汽车 |
项目名称:辽阳石化分公司2021年所需液氨汽车运输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ZY20-SY27-FW033T
本招标项目已由 辽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辽阳石化分公司生产需求,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外购液氨(实际装运地点以每月计划为准)。要求投标人依据国家《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及《辽阳石化分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辽阳石化分公司提供外购液氨用汽车运输服务,确保安全装卸和液氨运输作业过程的合法合规。
2.2招标范围为:对辽阳石化分公司外购液氨汽车运输服务进行招标。液氨全年预估承运总量约5万吨(暂定)(每月约4167吨),在合同期内完成安全装卸和液氨运输服务。中标人到指定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吉林石化公司,实际装运地点以每月计划为准)装运指定品种、数量的货物,运力由中标人组织,其运输设备在安全、计量等各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在招标人指定的装运单位办理相关票据传递业务。
标段(标包)划分:2个。
标段1:大庆石化-辽阳石化的液氨运输服务,全年预估承运总量4万吨(暂定);
标段2:吉林石化-辽阳石化的液氨运输服务,全年预估承运总量1万吨(暂定)。
2.3功能用途:所运输液氨用于尼龙厂、芳烃厂、动力厂、热电厂等生产原料,承运商负责按辽阳石化分公司要求进行液氨运输服务;
2.4技术要求:满足第六项《服务规范要求书》;
2.5装车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每月按甲方要求的装车地点装车);
卸车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所属尼龙厂液氨储罐、动力厂液氨储罐及其它需用装置;
2.6服务期限: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须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总担保协议内容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公司成立日期须早于2018年1月1日),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
3.4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满足运力需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运输标准,具有能够安全装卸和运输液氨的汽车槽车不少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提供公司车辆明细表、营运证、罐体使用合格证、从业人员危险品货物准驾证、押运证及投标货物公路运输应急预案的原件扫描(复印)件;
3.5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液氨运输项目(以合同为准,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6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1月7日9:00至2021 年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分包售卖,每套(每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7-FW033T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账 号:3301009129249066504
联 行 号:102221000913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将汇款单复印件或网银交易截图,连同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标书费发票信息表》可编辑版(Excel或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syjqs@cnpc.com.cn邮箱,以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1年1月27日9:00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标段1大庆石化-辽阳石化:15万元人民币;
标段2吉林石化-辽阳石化:5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7-FW033T投标保证金”。
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102221000913
银行帐号:3301009129249066504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1月27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 邮 编:111003
联 系 人***
电 话:0419-5352082
电子邮件***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024-82656613 传 真:
电子邮件***
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
监督电话:***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