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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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9 |
招标业主: | 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沿河大道***号建筑外立面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YCG******** 项目名称:沿河大道***号建筑外立面整治项目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YCG20200717
项目名称:沿河大道122号建筑外立面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110.0905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905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申请人缴纳的2020年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3.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沿河大道122号建筑外立面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沿河大道122号建筑外立面整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沿河大道122号建筑外立面整治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BDYCG20200717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建设地点:沿河大道122号
2.计划工期:60天
3.预算金额:1100905.44元
3.施工内容: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条件:
4.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申请人缴纳的2020年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供应商必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
4.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5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01月07日至2021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认购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15时00分,地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 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1-114号
联 系 人:代丽 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