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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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地 区: | 韶关市 |
内 容: | - 根据《省属监狱单位非立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监狱有关规定要求,经监狱研究决定,将监管区井盖加高工程项目向**监狱非立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发布采购竞价公告,欢迎库内企业报名参与该工程的采购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管区井盖加高工程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 |
根据《省属监狱单位非立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监狱有关规定要求,经监狱研究决定,将 监管区井盖加高工程项目 向韶关监狱非立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发布采购竞价公告,欢迎库内企业报名参与该工程的采购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管区井盖加高工程项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一)本工程项目为:对监管区现有各类井盖维修、加高提升等工程。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韶关监狱监管区;
(三)工程主要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封顶价:160467.12元(施工方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为不得低于12645.36元,本工程封顶价含1万元暂列金),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设施的设计、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五)工期要求:签订完施工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竞价企业资质要求:韶关监狱非立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企业。
四、递交竞价标书时间、地点: 广东省韶关监狱非立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内有参与竞价意向的单位,请于2021年1月8日 15:00 ~15 :50 至韶关监狱办公楼二楼205房现场报名,定于16:00组织开展现场竞价程序。(竞价标书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章,企业参与竞价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如无企业授权委托书,则无权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
五、服务承包商确定方式:
韶关监狱将向库内施工企业发出竞价邀请,完成竞价程序,按最低价确定供应商。如报名供应商只有2家,监狱将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如报名供应商只有1家,将直接确定供应商。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韶关监狱
联系人:邓警官 联系方式***
七、工程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本项目为库内企业竞价,无预付款,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要求:
工程质量:本工程以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为依据。采购人要求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质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承包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免费负责维修,否则,采购方有权聘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参与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由承包方补足。
九、付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价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经验收合格,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于次月付清余下的全部工程价款(不计息)。
工程结算原则:在工程量清单不变的情况下,按合同价包干,合同价不以施工期间市场物价发生涨落而变化。工程量清单以外超出部分按实单独结算,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增加项目如为投标清单已有的项目,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增加项目如为投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其主要材料价格若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材料价格,则按已有的价格执行。若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的材料价格,执行新增单价或换算单价项目开始施工当季的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韶关市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结算时规费、税金等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经招标人审核后按实际发生的造价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十、合同主要条款:
(一)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工程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一致,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技术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验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运输、保险、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合同总金额(含大小写)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签订完施工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
2、交货方式: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3、交货地点:韶关监狱监管区内。
(五)履约保证金缴纳 :
库内企业竞价,无工程预付款,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结算价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经验收合格,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于次月付清余下的全部工程价款(不计息)。
(七)结算方式
1、中标人的竞标报价即为中标价,即为签订施工合同时的合同价。
2、综合单价包干,在工程量清单不变的情况下,按合同价包干,合同价不以施工期间市场物价发生涨落而变化。工程量清单以外超出部分按实单独结算,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签证确认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增加项目如为投标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投标价进行计算;增加项目如为投标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其主要材料价格若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材料价格,则按已有的价格执行。若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的材料价格,执行新增单价或换算单价项目开始施工当季的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韶关市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经审核后的造价再下浮5%后进行结算;结算时规费、税金等其它费用则按有关规定计算,经招标人审核后按实际发生的造价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八)保质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保质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免费负责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聘用其他单位或个人参与维修,维修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由乙方补足。
(九)施工期间疫情安全责任
因疫情影响,施工方需配合监狱防控防疫需要,一是首次进场需提供社会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效期7天)阴性证明,通过信息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方可准许进入监狱区域;二是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确保施工人员、管理人员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正常,无发热史。
(十)验收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若有国家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工程不符合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工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工程,到期拒付工程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采购竞价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书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十三、工程量清单
广东省韶关监狱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