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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6 标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 钦州市招标 政府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6
截止日期:2021.01.28
招标代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区:钦州市
内 容: ************关于**壮族自治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壮族自治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登陆**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关键词: 政府
 
招标公告正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授权主体: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项目编号:QZZC2020-G3-020079-KLZB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关于钦州市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钦南发改投〔2019〕21号)、《关于钦州市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南发改投〔2020〕38号),并由钦南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经钦南区财政局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同意并取得钦南区人民政府批复。采购人为钦南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后续招标采购。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 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那丽产业园,总规划面积360亩,总建筑面积75154.78 m2。项目地点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区位优势明显。

2.1.2 合作内容包括

(1)建设产出内容

本项目建设自来水厂(一期)、污水处理厂(一期)、标准厂房、配电房、综合楼等,配套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714.48平方米,占地面积6258.16平方米。其中:建设自来水厂(一期),日产水量10000m³/d;污水厂(一期),日处理污水量10000m³/d;标准厂房5600平方米;综合楼927.70平方米;配电房186.78平方米。

2)道路工程:建设主干道3700米,红线宽30米,行车道宽26米(硬化面积96200平方米),每侧人行道宽2米。主干道设置为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采用沥青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3)供水工程:供水管沿道路双侧布置,总共7400米,采用PE管。

4)排水工程:①污水工程:沿道路单侧布置,总共3700米,采用HDPE缠绕管;②雨水工程:沿道路单侧布置,总共3700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5)亮化工程:沿主干道双侧布置,总共布置太阳能路灯247盏。

6)供电和通信线路工程:供电线路7400米,通信线路工程7400米。

7)场地硬化工程:30000平方米。

8)绿化工程:36000平方米。

(2)运营产出内容

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项目建设范围内1座自来水厂(一期)及相关设施设备、1座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相关设施设备;负责运营、维护园区标准厂房、综合楼及配电房,包括出租及日常维护;负责道路及其基础设施的维护,路面的清洁与养护,对供水、排水管道设施进行检查及维护等。具体运营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项目合作内容”。

2.1.3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27770.91万元,包括土建工程费、安装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流动资金等。考虑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根据资金投入计划及融资成本调整建设期贷款利息后项目总投资为29839.37万元。

2.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1.5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效付费。

2.2 采购范围

2.2.1 本次采购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包括投资建设权、附属设施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所有资产、权益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钦南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本项目资本金为6,000.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11%,政府出资600.00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10%;社会资本出资5,400.00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90%,剩余23,839.3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2,068.46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且由社会资本方根据需要对融资提供担保等增信措施,政府、实施机构以及政府方代表不为项目公司及社会资本方的项目融资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担保或增信。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与项目资本金数额相等,由政府方出资600.00万元,占股10%,社会资本方出资5,400.00万元,占股90%。

2.2.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

2.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企业;

2.2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若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2020年8月-2020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3.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4被责令停业的;

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4.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两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的是总投资20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运营或融资经验或具有一个以上PPP项目实施经验(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运营业绩为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或协议;投融资业绩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合资合作、参股或收购、资本市场融资、PPP项目等类型,投融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批文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PPP项目合同)。

5.财务要求

5.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止进入钦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告。

5.2投融资能力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投资及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0.6亿元的存款证明材料及不低于2.4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1)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①不低于0.6亿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 ②不低于2.4亿元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授信额度证明;③提供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可按时足额到位的承诺书; 

(2)申请人需同时提供上述两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联合体各成员能力可累加,不同银行可累加,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

(3)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

6.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6.1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中的对象。

6.2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证明。(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7.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原则上应体现投融资能力、建设能力和运营优势;

7.2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本项申请人1-6款资格要求;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且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7.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

7.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持股出资项目公司,且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持股比例最高者,各成员单位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需向采购人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单位负责人***

9.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2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截止前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资格预审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由投标人自身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包含的内容及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办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月28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28日上午9 时30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2.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十一.招标信息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钦州市级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

二、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钦州市钦南区金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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