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6 |
---|---|
地 区: | 中山市 |
内 容: | 各潜在服务商: *****局古镇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局古镇分局公务车(摩托车)维修(保养)定点单位选定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报名入库。 项目名称:*****局古镇分局公务车(摩托车)维修(保养)定点单位选定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采购上限价:该项 |
各潜在服务商:
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公务车(摩托车)维修(保养)定点单位选定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报名入库。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公务车(摩托车)维修(保养)定点单位选定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采购上限价:该项目共一个项目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投标服务商将被直接确定为摩托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资格的取得,数量不少于3家。车辆维修(保养)由车辆所属单位按照《古镇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选定,没有约定的由车辆所属单位自行选择。该项目采购上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服务期限一年,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一年内总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金额不得超过¥12万元,该费用已包含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代办年检、季检、入户、报废等相关服务费用,以及年检、季检等检测单位规定的费用。年检、季检等检测单位规定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垫支支付。
本次招标为摩托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资格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服务资格单位所占维修份额的数量。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
投标服务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摩托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其维修质量符合国家、广东省和中山市标准,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接受报名)
投标服务商须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以营业执照地址信息确定),投标服务商不是古镇区域的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内成立服务点(提供承诺函,否则不接受报名);
单位负责人***
须成功在政府采购部门现场报名的服务商;
服务地点:中山市古镇镇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本次采购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采购不需要递交保证金。
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标范畴,政府采购或招标中某些习惯性做法并不一定适用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遵守招标人的采购要求,否则可拒绝参加。
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签订合同的单位,从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起一年内禁止参加由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
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报名时间: 2021年 1 月6日至2021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古镇东东兴东路3号(古镇公安分局大楼)1号楼510室。
报名方式:报价单位提交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①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摩托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证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④投标服务商不是古镇区域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内成立服务点。以上证件现场报名期间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报名备案资料,其中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设定服务点承诺函(非古镇企业)需提交原件备案。
报名成功后直接确定为我镇公安分局公务车(摩托车)定点维修(保养)资格的取得。
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有关此次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公安局古镇分局指挥中心装备财务室查询:
地址:***
电 话:0760-23187302 传 真:0760-23187301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