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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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31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招标编号:SM******** *.招标条件 瓦斯抽排泵房集控系统升级改造矿用电动蝶阀招标人为**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诚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所属工程建设项目:/ *.* 项 |
招标编号:SM21010501
1.招标条件
瓦斯抽排泵房集控系统升级改造矿用电动蝶阀招标人为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开诚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所属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名称:瓦斯抽排泵房集控系统升级改造矿用电动蝶阀
2.3 采购数量(金额):52台
2.4签订框架协议:否
2.5 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6 交货地点:平安开诚公司
2.7 交 货 期:2021年1月31日前到货。
2.8交货方式:落地交货,运输方式不限,将物资运送至业主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9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进帐后第3个月支付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40%货款,余款10%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无异议付清。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未能解决,质保金不予支付。
2.10招标物资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电动蝶阀 |
DN500 |
台 |
18 |
|
2 |
矿用电动蝶阀 |
DN100 |
台 |
4 |
|
3 |
矿用电动蝶阀 |
DN80 |
台 |
6 |
|
4 |
矿用电动蝶阀 |
DN600 |
台 |
20 |
|
5 |
矿用电动蝶阀 |
DN800 |
台 |
4 |
|
3.1资质要求:本次公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写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同类系统业绩一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不得为因失信行为,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提供截图)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本项目采用平安开诚公司现场招标方式。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经平安开诚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项目投标。
4.2招标人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1年1月5日9时0分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1年1月10日9时0分
4.4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2日 14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达平安开诚公司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投标人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6.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2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平安开诚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招 标 人: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路36号
邮 编:232008
联 系 人***
电 话:0554-3661089
电子邮箱***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5日
新增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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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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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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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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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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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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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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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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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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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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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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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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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
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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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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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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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合同 金额 |
用户名称 |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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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如是代理商投标)
致: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就(招标项目名称)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报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是本次投标的代理商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章) 制造厂名称(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