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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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招标代理: |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林头镇**村入口景观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AHHSBX-****-***号 项目名称 ***林头镇**村入口景观工程 招标人 ***林头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林头镇 招标代理机构 ************** 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砖砌景墙、钢结构景墙、云母片 |
项目编号 |
AHHSBX-2020-022号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林头镇福山村入口景观工程 |
招标人 |
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含山县林头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包含:砖砌景墙、钢结构景墙、云母片岩景墙、挡墙、绿化及太阳能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等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01 月 13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02 月 11 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发包控制价 |
本工程的发包控制价为 193040.06 元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1%,成交价=控制价*(1-11%),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成交价为: 171805.65 元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报名申请人须是《2020年度林头镇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库内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 2021 年 01 月 08 日 15:10 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 规划建设管理局 3、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比选 |
比选办法 |
(1)只接受已在《2020年度林头镇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内的投标人,最终抽签序号以库内企业在开标现场登记的序号为准 (2)在林头镇人民政府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业主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由发包单位将所有参与项目的比选企业依据现场登记序号确认的号码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被抽中的经审查合格后即为成交人) (3)成交人确认后,在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
特别提示1 |
1、参与比选的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特别提示2 |
1、库内企业参与本次比选,则视同已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2、成交单位按照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 3、成交人按含山县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特别提示3 |
本次招标不组织勘察现场。提交有效资料的库内比选企业可以自行踏勘现场对图纸和清单内容及控制价进行确认,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比选企业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含山县林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