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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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1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一、 招标人名称:***亭湖区南洋镇**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亭湖区南洋镇**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 亭湖区南洋镇**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亭湖区南洋镇**村境内 *、工程规模: |
关键词: | 活动中心 工程招标 |
一、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2、工程地点: 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境内
3、工程规模: 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投资约390万元。
4、质量标准: 合格。
5、工期:90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
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提交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人名称: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东支行
卡 号:537874261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公告及报名须知: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1年 1 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1 日下午17:30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园13幢3楼(东仁医院路南);联系人:应晓鸣,?联系电话***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纪检监察室。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袁志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