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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5 标签: 吉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5
截止日期:2021.01.29
招标代理: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项目已由长新发改字【2020】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西地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选择;

2.2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约3150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2292平方米,主要建设研发办公楼、厂房等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投资估算29451万元。

2.3招标范围:项目建筑、安装、装修装饰、消防、通风空调、道路外网、景观、绿化等一切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量审核,甲分包工程、变更管理,甲供材工程量审核、进度款审核、动态成本监控,经验数据提供、数据库整理、配合相关部门审计工程造价工作等服务内容等;

2.4建设地点:东至盛德大街,南至龙湖大路,北至明溪路;

2.5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程造价经相关部门审计结束止;

2.6成果或目标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造价咨询标准、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合规。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8最高折扣系数:0.5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范围的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至今)企业至少有一项类似的项目业绩。

3.5财务要求:近3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需完成入吉信息登记。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0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09月及10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09月及10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

(4)企业出具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2020年09月及10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1.1投标人采用网上报名,将4.1款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111573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

4.1.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71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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