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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品质社区”服务平台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5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平台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5
截止日期:2021.01.26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品质社区”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品质社区”服务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品质社区”服务平台
关键词: 平台
 
招标公告正文
(和平区“品质社区”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区“品质社区”服务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2-00466
项目名称:和平区“品质社区”服务平台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39,100.00
最高限价(元):3,539,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围绕“党建引领、协商自治、协同共治”的工作原则,坚持“六个一”工作思路,即一个核心(党建统领)、一个手段(网格化治理)、一个理念(共治共建共享)、一个方向(社区居民需求)、一个保障(各方力量下沉)、一个支撑(智慧治理信息化),形成“5+N”的精细化社区治理新格局,实现各社区的党建模块、治理模块、邻里模块、力量下沉、智慧支撑等五大共性应用服务,构建试点社区的平安、教育、健康、养老、创业、环保、文体、安全、物业等9类特色模块应用服务。

具体需求请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人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纸质文件不得拆封。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批准后,可使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1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信息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 033051010200001172401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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