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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城北安置房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5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周口市招标 郸城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5
截止日期:2021.01.24
地 区:郸城县
内 容: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置房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T**-JZGS-DCXM-****-***) *. 招标条件及依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置房项目,项目业主为**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郸城城北安置房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T17-JZGS-DCXM-2020-002)

1.  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城北安置房项目,项目业主为郸城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砂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郸城县城北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润城贰号院、叁号院)EPC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创业大道以北,育新路以东、丹成大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区域

工程概况:郸城县城北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润城贰号院、叁号院)EPC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创业大道以北,育新路以东、丹成大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区域。总建筑面积约为579445.8㎡;其中,贰号院总建筑面积约为270852.8㎡(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30292.30㎡,地下建筑面积40560.54㎡),叁号院总建筑面积为308593㎡(地上建筑面积约254298.19㎡,地下建筑面积约54294.8㎡);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43168.87㎡,其中贰号院建设用地面积为115146.5㎡,叁号院建设用地面积为128022.37㎡。本项目含43栋17层带一层地下室住宅、22栋二层商业、幼儿园、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高层住宅基础为桩筏基础,车库为筏板基础,其他为独立基础,住宅主体结构为剪力墙结构,车库与商业为框剪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抗震设防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等级为四级,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

2.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DC-01

中粗砂

郸城项目

3500

500

具体规格、交货条件、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

碎石

郸城项目

7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需注册资金10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5年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格警示方名录的情形。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9日(不得少于5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按照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郸城县城北城中村改造项目租赁招标投标、设备名称、包件号)

收款方户名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方开户行

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收款方帐号

99610100101700233959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21年1月14日(标书出售截止日期后5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

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500元,按照规定方式购买,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1月24日8时 30  分至 9  时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为2021年1月24日  9 时 0  分,地点为周口市郸城县育新路与方远北路交叉口东600米十七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21年 1月24日9时0分,地点为周口市郸城县育新路与方远北路交叉口东600米十七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login.jhtml)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郸城县城北城中村改造安置区(润城贰号院、叁号院)EPC工程项目部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创业大道以北,育新路以东、丹成大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区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63481373@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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