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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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7 |
招标代理: | 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赵家石河村耕地保护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镇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概况:详见工程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莞镇赵家石河村耕地保护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东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86%、镇政府自筹资金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②项目工期:六个月。
③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④建设地点:东莞镇赵家石河村至碁山镇褚家坡村农田道路连接。
⑤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⑥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资格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 |
A |
莒县东莞镇赵家石河村耕地保护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125187.46元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1月6日17:30分至2021年1月12日17: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复印件一份。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莒县玉泉街11号龙腾水岸47号楼5楼会议室(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②谈判时间:2021年1月27日9时30分。
谈判地点:莒县玉泉街11号龙腾水岸47号楼5楼会议室(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山东招标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莒县东莞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山东阳光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