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1.05招标公告 > 大足区宝兴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大足区宝兴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5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5
招标业主:重庆市水利局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区**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发改投〔****〕***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为*****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
 
招标公告正文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宝兴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足发改投〔2020〕347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500111-01-01-153755),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商,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宝兴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宝兴镇核桃村,往年水毁维修工程分别位于珠溪镇双滩村、万古镇曹家村、雍溪镇慈云村6社、雍溪镇慈云村8社、雍溪镇界牌村7社、雍溪镇泡马村、智凤镇高笋社区。

2.3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面积1300亩,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0.6×0.5m条石沟910m。维修山坪塘2口,维修山坪塘塘坎261m,新修山坪塘梯步及放水口2处,新修1.0×1.0 m排水沟877m, 新修1.2×1.0 m排水沟392m;新修条石涵洞2座;新修混凝土涵管涵洞1座,维修3.5m宽田间道718m,新修下田坡道7座。珠溪镇双滩村维修1.8×1.2m矩形沟单边+沟底20m,、万古镇曹家村维修1/2UD100排水沟带1.8m耕作道单边25m+U型件10m、雍溪镇慈云村6社维修1/2UD100标砖排水沟双边20m+沟底空10m、雍溪镇慈云村8社维修1.5×1.0m矩形沟单边34m、雍溪镇界牌村7社维修UD60沟带渠单边40m、雍溪镇泡马村维修维修1/2UD100型条石排水沟单边15m、智凤镇高笋社区0.9×1.0m矩形沟单边砖体墙46m。

2.4工期:180日历天。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纸说及相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以中 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足区宝兴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审核报告(中大宇辰〔2020〕1215-016号)所示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中大宇辰〔2020〕1215-016号报告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项目发包价详见中大宇辰〔2020〕1215-016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为:1552998.00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整),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22951.00元。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该项目价格及工程量参照定额:《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等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通知》(渝水基【2005】56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年版)的通知》(渝水基【2011】97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渝水<2019>55号文)。

②该项目按中大宇辰〔2020〕1215-016号报告确定的工程量和发包价,实行发包价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

③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其中:

1)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项目所在地或中标人企业注册地四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或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2)履约担保为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仅限于本辖区内的国有担保公司给予的担保。

3)履约担保为银行转账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履约担保金打入发包人下述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账户名: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账号:2233010120010010998123001

注:转大足区宝兴镇核桃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4.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算利息)。

5.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主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在招投标活动中,由发包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缴纳方式。

4.合格的承包商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小写30000.00元 (人民币)。
2、缴纳起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相同)

 2021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到 10   时 30  分。

3、缴纳方式:投标人仅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采用“POS”机刷银联卡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4、提交相关资料(保证金手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要);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如果本项目划分有标段的,投标人应按各标段金额分别刷卡缴纳,不得将各标段金额合并缴纳。

6、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退还账户: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上。

2、退还时间及相关要求:

(1)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列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必须逐页编制页码并盖齐缝章)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在收到合同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3)退款异常处理

因投标人账户信息异常或变更,银行网银故障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或退款失败的,待查明原因,更正信息或消除故障后,重新启动退款程序。

三、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0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用报告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发包申请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大足发改〔2019〕5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若信用报告反映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B级,被列入“联合惩戒记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直接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发包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①在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大足”窗口或“信用中国(重庆大足)”网站(网址:http://dazu.hlxy.com/)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②发包人自行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案证明。

投标人提交的信用报告必须在报告有效期内使用,信用报告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注:须提供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潜在承包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7月-12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要求:大足内受到行政部门信用扣分6分及以上且在公示期内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中标无效。

注:(1)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承包商将上述资料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在报名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和发包人。

   (3)本项目中标人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

   (4)各承包商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收取按托书两份(手持),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和开标现场各提交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2021年 1 月 5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承包商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 年1月13 日 9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13  日 10 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该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6.工程款支付

 (1) 承包方须按招标人要求每月报送实际完成并经审核的工程量报表。

     (2)工程款支付:完成工程总量50%第1次拨款(拨付工程实际完成价款的80%),完成工程总量100%第2次拨款(拨付至工程实际完成价款的80%),全部完工第3次按竣工结算并经审计单位审定拨付至已审定的工程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通过,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方拨付余下的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每次拨进度款,须开具核定进度款相同金额的建安税务发票。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本项目流标。

(2)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人和其他到会人员及投标人数量。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投标人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展示并汇总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5)由发包人抽取专家或委派授权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

(6)发包人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进行数字编号,发包人、投标人、监督人员和公共交易中心人员对编号进行签字确认。

(7)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向发包人提供号码球,号码球的个数和编号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个数和编号相吻合。

(8)发包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先后抽取第一、第二、第三号码球,三个号码球分别对应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9)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承包商后3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0)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农田整治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立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7号      地址:***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

电话:  18623661389                          电话:***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