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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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6 |
招标代理: |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关于*****新区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地勘项目 *****新区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地勘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勘招字[****]第**号 *****新区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地勘项目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城发改投资字【****】**号),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符合招标要求 |
南城县河东新区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地勘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 勘招字[2020]第37号
南城县河东新区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地勘项目经南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城发改投资字【2020】35号),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符合招标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城县河东新区安置房建设一期工程地勘项目;
2、项目地点:南城县天井源乡济广连接线以北,工业大道北延伸段以东;河东大道以东,干港以南;
3、招标范围:包含该项目钻探、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取水土样试验、标贯试验、动力触探试验、波速试验、抽水试验、室内试验、岩土勘察、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出具岩土工程的评价和施工要点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应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工程相关后续服务等
4、建筑、投资规模:南城县河东新区片区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位于南城县河东新区片区,项目用地分两个地块:A地块面积为107450.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2962.63平方米,由27栋13F-26F高层建筑及地下室组成;B地块面积为34807.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6700平方米,由9栋13F-25F高层建筑及地下室组成,总投资约100000万元。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本项目勘察费按《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即不得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标准的50%计取,勘察费约150万元,最终据实结算。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提供的岩土勘察成果应真实有效,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工期要求:15个工作日。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省外进赣投标建设工程企业[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还应办理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等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可查询,不能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查询到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及企业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注:省外进赣从事投标活动的企业相关人员是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资审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网址:http://jxsggzy.cn/web/)。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月5日起至2021年1月2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南城县万年西路新行政服务大楼四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非电子化开评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潜在投标人在疫情期间按如下要求(注意事项)参与投标:
(1)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交易中心在一楼大厅大门处设检查点,进入人员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和身份证。经检测通过的人员才可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拒不配合出示要求的证件,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原则上一个项目,仅允许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每家投标单位各1-2名代表进入开标室;并在开标现场指导入场人员保持适当间隔距离,请各投标人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在场人员不得脱下口罩。
(2)开评标前,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评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询问近期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期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允许其参与开标、评审活动,并及时向同级防疫部门报告。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转交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
(5)以上注意事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自行废止。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以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最新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城县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瑶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