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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LH210007-01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玉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项目马鞍街道玉王村周云组组内水泥路建设工程道路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六马办复字[2020]2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7.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7.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道路 |
2.2 工程地点:玉王村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44.97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道路 |
2.10 工程规模: 长度:850 m;宽度:3.5 m;造价:44.97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5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5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50元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3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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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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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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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当投标人较多时,招标人将在公布投标人后,通过开标系统的随机抽取程序从所有投标人中随机确定 招标文件中规定个数有排序的拟中标候选人(如数字大于实际投标人数量,则全部为拟中标候选人并随机排序)。评标委员会按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剔除无效投标,直至确定1-3 名中标候选人。如随机确定的投标单位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则招标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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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月5日16时24分到 2021年1月12日16时24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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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所有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交易系统查看开标记录。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工程发包价为:44.968022万元。 8.5、(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07月至2020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8.6、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五款(b)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7、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 8.8、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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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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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平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宁连公路旁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大桥北路37号金都汇广场2栋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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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谈才荣 |
联 系 人:曹洁 |
电 话:13814500185 |
电 话:1995176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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