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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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2.23 |
招标代理: |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年***第一批省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火炬路**号(华夏盛世*#楼*单元*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 *、项目名称:****年***第一批 |
2020年岐山县第一批省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8号(华夏盛世6#楼2单元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15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0-HZZB-566
2、项目名称:2020年岐山县第一批省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项目
3、预算金额:4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386,419.18元
5、采购需求: 2020年岐山县第一批省级水利救灾(抗旱)资金项目,1项,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项目概况: 修复抽水站2座,机井3眼,新修改造渠道530米等6处,并购置抗旱设备及维修保养应急送水车,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水利设施维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1-22 00:00:00 至 2021-02-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11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8号(华夏盛世6#楼2单元1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1-15 14:30:00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怡和酒店三楼7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水利工作站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