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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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4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人民医院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抗肿瘤药物检测网接口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四、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抗肿瘤药物检测网接口采购项目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 |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抗肿瘤药物检测网接口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单位自行采购
四、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01 |
抗肿瘤药物检测网接口采购项目 |
90000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08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的通报》(国卫医医疗便函〔2020〕35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做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
由于该项目专业性和系统延续性较强,我院拟将该项工作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南京海泰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理由如下:
1、该项目在原医院信息系统上进行采集涉及多个系统的接口,目前只有海泰电子病历系统具有各个系统的数据;
2、我院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一直由南京海泰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维护至今,运行情况良好。
3、鉴于该项目是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接口改造完善,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实施。
七、拟定供应商:南京海泰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督管理部门: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
绍兴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
十、招标公告发布:
http://sxws.sx.gov.cn http://www.312000.net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