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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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0 |
招标代理: | 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乐清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朴岩线朴湖至虹三线(规划)连接线照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石帆街道,道路全长*.***公里,本工程建安概 |
关键词: | 照明 工程招标 规划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朴岩线朴湖至虹三线(规划)连接线照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石帆街道,道路全长0.968公里,本工程建安概算约55.73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须与道路工程施工同步竣工)。招标范围为照明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eqing.gov.cn)-乡镇公告栏-招标公告内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1)2021年1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提问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
(2)招标人将在2021年1月19日17:00前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eqing.gov.cn)-乡镇公告栏-其他公告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佩戴口罩,测体温使用健康绿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进入递交,在投标文件文件送达后,自带签字笔书面确认后立即离开现场。本次招投标活动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入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字确认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eqing.gov.cn)乡镇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二村 地 址:乐清市晨曦大厦A幢二单元403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577-62320591 电 话: 0577-61585600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