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
截止日期: | 2021.01.18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鸡西市 |
内 容: | 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办公室_****年棚改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办公室_****年棚改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办公室_2020年棚改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办公室_2020年棚改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办公室_2020年棚改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XP[2020]-J002;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预算金额:291733.37元;
五、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六、工程概况:采暖改造工程、电气改造工程、装修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磋商文件);
七、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八、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九、施工地点:棚改服务大厅(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46号)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0.3(提供截图)投标人(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投标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后)
核查路径为: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5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0.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报名本项目,报名成功后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供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竞谈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成功报名截图(须同时体现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获取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上报名成功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活动。未从代理机构获取竞谈文件,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需获取竞谈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四、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购买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经办人:马先生
经办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齐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邮 箱:xiangpengzhaobiao@163.com
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