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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开发区2021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招标公告(B3206210336000760001001)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小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4
截止日期:2021.01.15
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开发区****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关键词: 工程招标 小区
 
招标公告正文

海安市开发区2021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2021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开发区2021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安置房小区内。

2.1.2维修时间要求:根据巡查情况及通知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98万元。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海安市开发区2021年第一期西场、界墩、南屏、民桥等安置房小区非结构质量维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外墙粉刷层及瓷砖脱落、落水管自然老化、顶层及外墙渗透、小区内主支雨污水管网导排、小区内路面自然损坏及坍塌等,当各项零星项目累计总额达到人民币98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无。

(2)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 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d.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

(4)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 2021 年1月15日10 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采用价格单因素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9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含电子文件3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8.6特别提醒:

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开发区                           地址:***

联系人:于旭红                               联系人***

电 话:0513- 88932191                         电 话:***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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