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
截止日期: | 2021.01.26 |
招标代理: |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年***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梧桐树乡河忠堡村****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农业农村局以银农发【****】***号文件批准建设,估算投资***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辖区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2020年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440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年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440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以 银农发【2020】155号 文件批准建设,估算投资72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自治区、辖区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梧桐树乡河忠堡村。
2.2 建设规模:1、土地平整:项目区平田整地精平4300亩(激光平地仪平整)。
2、土壤改良:机深翻4300亩,增施有机肥4300亩。3、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1)灌溉渠道工程:规划砌护支斗渠7条长6550m,砌护农渠78条长29110m(其中:U40农渠31条长6555m,U50农渠47条长22555m)。配套各类建筑物439座,畦田口3753座;(2)排水沟道工程:清淤沟道5条长6045m,配套沟道建筑物58座。4、田间道路:田间路3条,总长1.95k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主)。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涉及七支渠砌护,1号七支渠、2号七支渠、黄河路边渠及附属农渠砌护和配套建筑物;黄河路1、2号边沟治理及配套建筑物,黄河路边沟-斗沟配套建筑物。
二标段:涉及一斗渠、八支渠、八支渠1斗渠、二斗渠附属农渠砌护和配套建筑物;1号八支沟、2号八支沟、龙徐沟-斗沟1沟治理及配套建筑物;G344国道路边沟、龙徐沟配套建筑物;1、2、3号田间路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3.2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 高 人 民 法 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 高 人 民 法 院 网www.court.gov.cn查看) 。
3.5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则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开标现场由代理公司统一打印)。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11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注:若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52000元
二标段:55000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灵武市
邮 编:751400
联系人:马成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波 联系电话***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