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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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8 |
招标代理: |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受***农业农村局委托对*******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公共**交易网-**站”和“***政府采购网-**站”。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网-**站”登录“公共**交易平台” |
关键词: | 化肥 |
招标公告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靖江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靖江市2020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靖江站”和“泰州市政府采购网-靖江站”。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靖江站”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公共资源会员平台”专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JZC2020GK311
2.项目名称:靖江市2020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55000元
4.最高限价:755000元
5.采购内容:(共4个标段)
标段号 |
产品名称 |
单价限价 |
预算总价 (万元) |
参数要求 |
1 |
机插秧育苗专用肥 |
2.9元/袋 |
6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水稻种子处理剂 |
36元/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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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量元素肥料 |
15元/袋 |
14.5 |
|
4 |
复混肥料 |
4300元/吨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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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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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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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交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合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当月或前3个月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为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需提供原件)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级或者国家级相应登记证等,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原件)。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苏财购〔2020〕19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供应商如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评标时将给予投标价格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该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签订。
②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
①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将给予投标价格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该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签订。
②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针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的评审:
①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标时将给予投标价格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如监狱和戒毒企业同时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该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不作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签订。
②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本项目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要求提交原件的,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备查的,用档案袋装好,注明清单,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如无,作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1年1月5日起至2021年1月11日止,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3.2 地点:供应商需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靖江站”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3.3 方式:
(1)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
①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靖江站”公共资源会员平台注册、完善政府采购投标企业会员企业信息库(供应商类)并上传资料。平台统一技术服务: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②特别提醒: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行为,请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务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CA证书申领,并学习掌握CA管理操作,已办理CA锁的单位,可自行修改用户类型,具体操作问题可点击平台小助手,以免影响参加政府采购投标。
(2)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靖江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28日9时00分。
4.2 地点: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江市政务中心商务A楼3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靖江市人民北路10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人民南路28号(浦江建设5楼5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961027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