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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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2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照明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当湖街道案山公园**湫公园 |
关键词: | 照明 工程招标 停车场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0年东湖景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停车场照明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东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当湖街道案山公园和龙湫公园内;
2.2工程规模:案山公园范围内,原有路灯电缆更换、新建配套景观路灯37套及管线敷设;龙湫公园内,新建配套景观路灯70套及管线敷设等施工图所涉及范围内;
2.3招标范围:案山公园范围内,原有路灯电缆更换、新建配套景观路灯37套及管线敷设;龙湫公园内,新建配套景观路灯70套及管线敷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85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1年 1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2A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
7. 特别说明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 壹万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帐户名称:平湖市东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平湖支行 帐号:7333310182600029618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东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湖市东湖景区南村书堆 地 址: 平湖市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2101室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倪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105680 电 话: 0573-85261372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098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 年 1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