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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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4 |
招标代理: |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省**天宝国有林场停车棚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比选单位为**省**天宝国有林场,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天宝国有林场停车棚工程 *、比选人:**省 |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停车棚工程
2、比选人: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
3、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天宝镇国有林场内
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197459.89元
5、比选范围和内容:漳州天宝国有林场停车棚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及比选人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参选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其它人员根据比选人和现场需要配备。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
8、其他资格要求: 8.1.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比选),否则按废标处理。8.2.比选申请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8.3.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否则按废标处理。
9、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0、比选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
11、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7日(不含节假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2、领取比选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404室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比选文件等材料每份售价人民币贰佰元,售后不退。
四、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时间:2021年1月 14日上午9:30时开始。
2、参选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 14 日上午9:30时(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404室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方式:简易评标办法(K=12%)
六、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
2、提交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密封在信封中,信封上正确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一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保证金在评选结束后当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退还。
七、踏勘现场
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参选人在获得比选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参选人没有对现场进行的,视同对比选项目现场已经了解。现场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报价:
本工程的比选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柒仟肆佰伍拾玖元捌角玖分(小写:197459.89 元)。
本工程的发包价为预算审核价下浮12%,即人民币 壹拾柒万叁仟柒佰陆拾肆元柒角 (小写:173764.70元),比选申请人须按此报价,高于或低于此报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芗城区政府网(http://www.xc.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建省漳州天宝国有林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单位: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