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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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0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为规范省总工会党费使用管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组电明字[****]**号)、《**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省监察厅 **省审计厅 关于印发〈**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库【****】**号)及**省党 |
关键词: | 银行 |
为规范省总工会党费使用管理,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组电明字[2006]26号)、《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审计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库【2013】38号)及四川省党费管理相关规范文件,四川省总工会决定开展“党费账户开户银行”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四川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党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比选
二、比选银行资格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组电明字[2006]26号)规定,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
三、比选方法
1、在省总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部门监督下,现场拆封参与比选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打分,以得分最高者中标。
2、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到中共四川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评分标准详见比选通知附件。
3、递交比选文件后,参与比选银行需委派一名熟悉本次比选事项人员参加。
四、递交比选申请材料截止时间报名地点
领取通知时间:2021年1月4日至5日
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上午10点
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汪家拐街道方池街18号)。
五、比选银行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比选的银行代表需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参加比选通知相关资料。
2、廉政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含不得向资金存放主体相关人员输送任何利益, 格式见通知附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共四川省总工会机关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