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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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4 |
招标代理: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线下技术转移平台) 装修工程(重新发布) 投标邀请书 致:**中鑫南熹建设有限公司、中鑫宏盛(**)建设有限公司、**拓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线下技术转移平台)装修工程(重新发布)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高新 |
关键词: | 平台 |
福州市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线下技术转移平台)
装修工程(重新发布)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中鑫南熹建设有限公司、中鑫宏盛(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拓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线下技术转移平台)装修工程(重新发布) 已由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高新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造价约12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州市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线下技术转移平台)装修工程,招标内容包括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空调及附属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1000万元的中型规模的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00000元(暂定,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
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 、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月4日至 2021年1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14:30
7.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接收人为:
地点:福州市鼓楼铜盘路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
接收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7880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3828909,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