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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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6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 |
招标代理: | 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附件*招标公告(政采网)(*).docx附件*招标文件.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南大街***号*-*层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桃北中路**号*层***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街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ZB-GC-202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南大街199号5-7层维修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115.77046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77046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拆除部分、室内装饰、强电照明、弱电、给排水工程等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联合体投标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小微企业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与小型企业联合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不采用)
(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9.3.2)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否则评审时其价格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需附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由评审小组认定。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同(9.3.2)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否则评审时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4层412号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泉市桃北中路74号6层6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昌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