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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河源市招标 福利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4
地 区:河源市
内 容:***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
关键词: 福利
 
招标公告正文
和平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和平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和平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广东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龙湖村新中医院北面地块。
2.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1栋7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957.6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6379.40平方米。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759.05万元。
2.3工期:25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起计。
2.4质量要求: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单位负责人***
4. 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8:30至2021年1月11日17:30止。
5. 招标文件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①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2投标人必须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1年1月5日8:30至2021年1月11日17:30。
6.3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的补充资料均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均以投标文件内编制的资料为准。
6.4本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投标文件递交、开标会议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必须全程参加,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6.6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 09 时 30 分,地址:***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二○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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