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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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25 |
招标代理: | 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宁板线X***(城镇段)雨水管道及河塘段回填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宁板线X***(城镇段)雨水管道及河塘段回填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经海行审投[****]***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审查通过。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交通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雨水管道及河塘段回填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经海行审投[2020]109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审查通过。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雨水管道及河塘段回填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针对海州区宁板线 X253(城镇段)改建工程的补充,补充内容主要为K3+455~K3+775 段西侧河塘段新老路基拼宽补充及全线雨水管道优化。
本工程建安费约534万元。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NBX-SG标段,合同范围包括:海州区宁板线X253(城镇段)雨水管道及河塘段回填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回填、排水改造、交安设施工程等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50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A.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B.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C.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3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4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5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4日18:00至2021年01月11日18: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网上预约成功后请于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 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本费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图纸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海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江化北路28号 地址:***
B307室
邮政编码:222000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宋工 联 系 人***
电 话:0518-81599808 电 话:18805138426、0518-81583130
2021年01月04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