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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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年扩项供应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代理部(地址:******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HZB* |
项目概况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扩项供应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GHZB2021X001
项目名称: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扩项供应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1年扩项供应品采购,数量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规定的政策本项目: ?适用 □不适用(固定报价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选)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做好黄山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黄发改公管〔2019〕5号)有关规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为大型企业。
3、本项目若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本项目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则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6、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或小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 的价格扣除。小微型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同等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吿。 如有虚假,将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资格性审查表):①身份证明材料;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参加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为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同类供货业绩(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时需提供甲方单位出具的供应商好评表。(投标时需将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加盖甲方公章的好评表装订进询价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
方式:报名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部(地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