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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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15 |
招标代理: | 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洋中镇重点改善提升“十镇百村”建设项目(洋中古街路面提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东侨发开区水岸阳光**栋*梯***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街 路 |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重点改善提升“十镇百村”建设项目(洋中古街路面提升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发开区水岸阳光11栋1梯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JH[2021]NDCG001号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重点改善提升“十镇百村”建设项目(洋中古街路面提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427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427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技术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重点改善提升“十镇百村”建设项目(洋中古街路面提升改造) |
1项 |
994279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工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需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 2020年度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度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发开区水岸阳光11栋1梯901室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至我司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通过电子邮箱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邀请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司电子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发开区水岸阳光11栋1梯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发开区水岸阳光11栋1梯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环洋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闽聚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