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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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1.08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十一分公司新增*台直流充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渝运集团)十一分公司新增*台直流充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由集团公司同意,招标人为***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及的*台直流充电机的设计、制 |
关键词: | 充电机 电机 |
十一分公司新增6台直流充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渝运集团)十一分公司新增6台直流充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由集团公司同意,招标人为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及的6台直流充电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土建、安装、调试、培训、交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进行招标,特邀请具有此项目生产、供应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十一分公司新增6台直流充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
重庆市石柱县
2.3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2.4质保期
8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予报名。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投标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及以上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要求设备制造厂家具备城市公交充电站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投标产品供货、运行业绩,运行报告,并要求提供供货证明(不少于3个城市公交充电站的运行业绩)
3.3厂家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直流充电机设备生产制造资质。
3.4投标方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或联合体投标。
3.6厂家需免费将充电站运营管理系统与招标人运维公司共享,管理系统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的管理监控,并将数据输出接口与招标人运维合作单位共享。
4.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整个项目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0%;验收合格之日一年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甲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5.投标报名时间
5.1投标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北京时间9:00-17:00)。
5.2投标报名地点
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殿街道昆仑大道56号(龙头寺旅游集散中心大楼1320室)
5.3报名材料:
有效的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材料、公司资质材料、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承诺书。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开标时,需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结束后,招标方将无息退还;对于中标的投标人,此笔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后,招标方无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证号:9150000020329693xL
开户行:工行朝天门支行
账号:3100020109025903853
7.招标人
招 标 人: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殿街道昆仑大道56号
电 话:023-63841485 联系人***
传 真:023-63842300
邮 编:400000
2021年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