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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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公租房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K-HW-******* 采购需求 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 |
我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采购信息,欢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知名品牌公司(包括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公租房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K-HW-2020036
采购需求
注: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安装费、税费等全部一切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其他费用,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单价且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总限价97,159.94元,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现场勘察: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可自行联系前往;
交货日期:中标后20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完毕;
三、投标报名(资质预审,不需提供报价信息,可现场报名或快件投递报名材料,但仅接受纸质版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为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附件一)
4、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含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必须提供邮箱信息,用于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情况下,可用邮件通知报名结果。
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1月11日上午12:00。
投递地址:***
四、投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为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格式按上表的“需求清单”填写即可)
4、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承诺函(附件一)。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 日上午10:00
上述资料(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投递至地址:***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2021年01 月12 日下午4:30,行政楼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本项目为院内公开竞价的采购方式,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上最低报价的1家为中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二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中标供应商提供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次选择下一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替代原中标供应商。
若本项目经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后,报名供应商均不满足法定3家的,本项目可以转成实质性响应几家评几家的方式进行采购。
七、送货期限、售后服务及其他
送货期限:中标并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完毕。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完成供货的,每逾期1天中标供应商向院方偿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总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正品、整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售后服务:质保期3年。(质保期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货物达产品总量的 5%,质保期延长 1 年。送货安装全程必须保证院方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运作,否则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其他:1、中标人需在官网公示中标结果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打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正式申请,采购人于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
2、中标人未履行本招标文件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应按中标价总价款的10%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于30天内支付货款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按期向采购人提交正规税务发票,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九、其他:
报名如不足3家,采购人可延长报名时间、依法重新组织竞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