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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民幸福城我的沈阳美”巡展展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1.0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1.04
截止日期:2021.01.14
招标代理: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采购“人民幸福城 我的**美”巡展展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人民幸福城 我的**美”巡展展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人民幸福城 我的沈阳美”巡展展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人民幸福城 我的沈阳美”巡展展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5209
项目名称:采购“人民幸福城 我的沈阳美”巡展展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次招标内容共分成以下四个方面:

1. 公共文化流动服务之窗

2. 巡展项目

3. 展播项目

4. 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系统满意度调研及反馈

详情如下:

一、公共文化流动服务之窗

制作立式可移动不锈钢含光源橱窗20个

橱窗规格:

分为四部分组成:雨棚、橱窗、可移动支架、光源

整体高在1.9米到2.3米之间(含支架)

橱窗规格:1.2times;2.4米

可移动支架要求滚轮可锁死,支撑牢固,不易倒伏,可使用钢索固定或串联固定。

光源为LED光源,要求光源安全稳定、低能耗、防雨雪,低温环境与高温环境适用。巡展过程中还应配备安全电箱(电池存放箱),防止发生用电危险。

在巡展结束后,确保橱窗完好,按要求配送至指定街道(乡镇)文化站。

二、巡展项目

通过在“文商旅”融合发展地区、广场、人流密集区等位置开展百场“阅读沈阳middot;书香盛京”巡展工作,开展阅读活动的宣传工作。其中,每个场地每天巡展记为一天,每个场地不得少于4个流动之窗。至少有一天应为所有流动之窗同时放置。场地不得少于5个。优先选择市内五区开展巡展,后期可跟随巡展流动的进度,进行橱窗配送工作。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作品的保存和回收。

需提供巡展过程的安全方案。如:防倒伏、防作品被盗、用电安全等。

三、展播项目(核心项目)

通过大型LED屏幕、大型投影或展播投影等方式(含楼宇LED广告、楼宇投影、广场电影放映等),在一年时间内动态展示“人民幸福城middot;我的沈阳美”海选、初选及文化旅游春晚的相关作品1000场以上。其中每块屏幕每场播放时长为15分钟, 播放时间范围应选择在市民聚集,客流较多时间段,原则上,不得超出12时到21时。

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系统满意度调研及反馈

通过网络调研方式,开展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系统满意度调研与反馈工作,参与人数需达到4万人以上,并按要求形成调研报告,指出公共文化服务系统存在的问题,协助开展整改。

五、项目的验收及付款

(一) 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包含:具体方案评审、三项工作节点验收、终验收三部分。

1.方案评审:中标方需对该项活动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与办法,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阅读活动巡展方案(包含流动服务之窗的具体图纸及方案、安全方案等)、广场展播方案、满意度调研和反馈实施方案。由需求方组织(不少于三人)评审。

2. 三项工作节点验收:三项工作的节点分别是:流动服务之窗制作完成,并开展第一次巡展;广场展播开展第一次展播;满意度调研正式启动。

需要报送的材料分别为:

(1)巡展项目:流动服务之窗材料包含:流动服务之窗制作图纸、单个图片、整体图片、功能介绍和保修承诺书(三年保修);巡展材料包含:按场地划分的,展播(巡展)报告单(附后)、由场地所有方开具的场地使用说明、有时间的巡展现场图片。

(2)展播项目:展播(巡展)报告单(附后)、有时间的展播图片三张(场地远景、客流中景、屏幕特写)

(3)满意度调研:当前情况截图。

以上材料纸质版盖公章、电子版使用一个U盘报送。

3.终验收:。

(1)流动服务之窗:使用单位接收单(附后)。

(2)巡展项目:展播(巡展)报告单纸质版及电子版、由场地所有方开具的场地使用说明、有时间的巡展现场图片。以巡展场地名称建立一级文件夹,以巡展时间建立二级文件夹,图片存放在二级文件夹下。

(3)展播项目:展播(巡展)报告单(附后)、有时间的展播图片三张(场地远景、客流中景、屏幕特写)。以展播场地名称建立一级文件夹,以展播时间建立二级文件夹,图片存放在二级文件夹下。

(4)满意度调研:全部调研数据电子文件、满意度调研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盖公章、电子版一式三份,用三个U盘报送。

(二) 项目付款

项目共分3次付款,具体方案评审完成后付款30%、完成三项工作节点验收后付款40%、终验收后付尾款3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5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20楼2001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领取磋商文件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yly558@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磋商文件。邮件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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