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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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内部审计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QS-FW-****-*** *、采购计划备案号:J****** |
【项目概况】
江岸区学校食堂内部审计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采购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S-FW-2021-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22115-2674
3、项目名称:江岸区学校食堂内部审计工作第三方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6(万元)
6、最高限价:96(万元)
7、采购需求:
审核(检查)对象96个。1、审核对象:共86个单位和学校,其中1个机关单位,82个局属学校(含普高7所,中职1所,初中15所,九年一贯制2所,小学37所,特教1所,幼儿园19所),以及3所民办初中。2、检查对象:共10个局属二级单位。
8、合同履行期限:至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根据武汉市财政局【2020】77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特别通道服务的通知》竞标人须承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3)、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竞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查询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竞标人需提供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的承诺函;
(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承诺函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竞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8)、竞标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
(9)、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注意:(1)、如竞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采购组
3、方式:
现场领取,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报名登记表(表格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全部内容原件一套、原件的复印件胶装版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号文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等活动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完善人员登记与防护、场所消毒与通风等防护措施,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支持企业创新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站
地 址:武汉市京汉大道与黄石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585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