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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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青岛市 |
内 容: | ***电子政务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年**月**日 **时**分**秒**********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电子政务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与***************分公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南区电子政务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青岛市市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市南区电子政务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原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网络、设备的平稳运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提供服务保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青岛市市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市南区电子政务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原合同即将到期,为保证网络、设备的平稳运行,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提供服务保障,具体原因如下: 1、市南区电子政务网络一直使用联通网络线路,自2007年起由联通公司对终端设备进行服务外包维护,网络也由该公司进行维护服务。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全区政务云大数据项目和政务服务热线等应用系统也由联通公司开发维护。为保证维护服务连续性,确保网络构架和政务数据的安全性,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服务外包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继续提供服务。2、当前为疫情防控的重要保障节点,须确保网络的稳定性、设备服务的连续性。本着便民、高效、节约的原则,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为市南区电子政务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服务。符合《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不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三)购买原有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地址:***
时间:2021-01-03 14:30:00至2021-01-08 16:30:0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1 单一论证专家意见.pdf
采购人:青岛市市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